地下(半地下)的安全疏散距离(二)

2022-04-11

第二章住宅建筑

住宅建筑的地下部分,多为储藏室、公共用房或汽车库等功能场所,汽车库应按汽车库(第五章)的相关规定确定,储藏室、公共用房等可参照公共建筑(第一章)的要求确定

第三章工业建筑

工业建筑的地下部分,如具备生产、仓储功能,参工厂、仓库的相关规定确定

工业建筑的地下部分,如为公共用房(办公、设备用房等),可参公共建筑(第一章)的要求确定,如为汽车库,应按汽车库(第五章)的相关规定确定

第四章人防工程

平时供民用的地下建筑的人防工程,适应《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98-2009)的相关规定。